崔先生花3.78万元买了一辆二手“大众途观”车,刚开就发现爬不动山、打不着火,修理时发现关键零件受损严重,崔先生提出退车退款,但被拒绝。
买主:维修下来花费大 想退车退款
1月9日,甘肃庆阳的崔先生向华商报反映,2025年10月19日,他在西安市临潼区的“茂铭二手车”买了一辆二手大众途观,价格3.78万元。“第二天我开这个车走山路时,就发现车爬山没动力。车开回庆阳后,就一直闲置着,12月上旬,再开这辆车时,刚走一点路,就出现打不着火的问题。”
崔先生将车送到修理店,发现一些关键零件受损严重。“我还在扶手箱里找到2025年3月的修车记录单,这辆车换了水箱,补充了两桶防冻液。我是做汽车租赁的,对车还比较懂,我判断,水箱坏了后,防冻液漏了很多,导致高温,因此关键零件受损。”崔先生说,目前车仍然在修理店放着,“上次维修已经花了1000多元,这次维修下来差不多需要5000元,最担心的是,即使维修了,因为高温后关键零件受损,这个车也是带病上路。”
崔先生称,如果二手车老板提前告知他出现过这样的问题,他一定不会买这辆车,目前给车买保险都花了近3000元。崔先生提出退车退款,但二手车老板拒绝。
二手车老板:低于市场价卖出 很难退车退款
根据双方买卖合同,二手车为大众途观,牌照为浙江牌照,发动机号码为N43105,车辆初登日期为2016年4月21日,车辆售价为37800元。合同其中一则条款为,乙方对甲方所卖车辆已做充分了解,甲方不保证公里数的真实性,亦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已知晓并接受所购买车辆的车型和现实整体车况且自愿购买。盖章落款为西安市临潼区茂铭汽车咨询服务部,时间为2025年10月19日。
2026年1月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茂铭二手车”老板任先生。任先生称,销售前,他给崔先生发过这辆车的理赔单等相关资料,也说过车更换水箱的情况,且车的销售价低于市场价,所以很难退车退款。任先生称,可以继续沟通,如果实在难解决,可以走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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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二手车上路后冒白烟 法院判退车退款补损失
2024年8月7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的陈某在某社交软件看到黄某发布的二手车销售帖,图片显示,黄某销售的面包车挂满氛围感装饰,搭配咖啡机和户外折叠桌椅,让准备开展“摆摊”副业的陈某十分心动。双方遂通过平台沟通购车事宜,并约定次日看车。
线下看车时,陈某虽然发现面包车存在漏油等问题,但还是相信黄某解释的“开是没问题”,并于当天支付全款1.35万元。
2024年8月10日,陈某驾驶过程中,面包车的发动机在高速公路上不断冒出白烟,陈某出于安全考虑求助道路救援,并将车辆送往修车厂。
陈某认为,黄某隐瞒案涉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其行为严重失信,故诉至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黄某返还购车款1.35万元,并支付道路救援费、维修费等经济损失1762元。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黄某表示,愿意返还购车款,但认为陈某主张的经济损失过高。陈某则表示,经济损失数额是合理主张,黄某应当承担。
经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法说理和引导,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黄某同意分期支付陈某款项14935元,陈某亦承诺限期交付黄某案涉车辆和行驶证等附属物品。
法官提醒,在二手车买卖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防范不规范交易行为和潜在风险。出卖人作为销售方,必须如实披露二手车辆的实际情况,不得隐瞒重大瑕疵或进行虚假宣传。而购车方作为消费者,在购车前应细致入微地履行查验职责,确保所购车辆的车况、来源、所有权以及维修和违法记录等关键信息真实可靠,并权衡车辆年限与轻微瑕疵的容忍度。
>>律师点评
核心问题是卖方是否提前告知车辆存在问题
1月9日,华商报《法治周刊》专家库成员、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可凡表示,就本案法律关系而言,崔先生与西安市临潼区茂铭汽车咨询服务部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关系,适用《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买卖合同的全部规则。
在此法律关系下,卖方的法定义务包括:1.交付标的物与转移所有权:此事已完成车辆交付,但需确保车辆所有权无权利瑕疵。(如无抵押、查封等)2.如实告知义务:对于车辆曾因水箱故障导致高温、关键零件受损等重大影响车辆安全和使用价值的信息,卖方有法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若卖方故意隐瞒,可能构成欺诈,崔先生有权依据《民法典》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
因此,若此次事件无法协商解决,日后产生诉讼时,双方需围绕本事的核心问题即卖方是否将车辆存在问题提前告知进行举证。对于崔先生而言,其需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关键零件磨损系因水箱漏水导致高温所致,且该损伤在交付时已存在(非崔先生使用不当造成)。对于卖方而言,其需提供与崔先生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已告知车辆更换水箱的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性能影响;提供理赔单、维修记录等,证明已向崔先生披露车辆的历史维修信息。本次事件通过诉讼解决的最终实际走向,需在法院结合双方证据还原的案件事实基础上进行判决。
>>律师提醒
购车前应全面核查
拒绝“表面车况”
对于生活中常见的二手车购买关系,王可凡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购车前,应该全面核查,拒绝“表面车况”,对于车辆情况在必要时应做第三方专业检测,并且索要关于车辆的历史记录并进行核实,同时避免进入低价陷阱从而购买瑕疵车辆。在签合同时,逐条审查,拒绝“模糊格式条款”,应明确质量标准,拒绝笼统表述,并且对于对方所载明的不合理条款应提出质疑并否定,避免日后对己方不利。购车后,及时检验,固定证据,对于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检测,并保留相关证据,避免因时间过长而无法维权的情况出现。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任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