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省商务厅_通知公告】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工作,推动医疗机构废弃物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前期,我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第三批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的通告》,并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认定江西医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我省第三批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
现将拟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1月15日止)将书面意见反馈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联系电话:0791-86246665。
江西省商务厅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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