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新规定于2026年施行,以十一处“不得”条款与每年三百亿让利,终结旧模式,开启一场深刻的行业价值博弈。”
202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了一纸牵动整个资管行业神经的文件——《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这份定于2026年1月1日实施的新规,可以说为始于2023年7月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三步走”战略画上了一个句号。这一新规定每年或将为投资者节省约300亿元真金白银,更以多达十一处严厉的“不得”条款,试图根治销售环节的沉疴。
旧规废止,新规登场。在管理规模突破36万亿元、产品数量过万的繁荣之下,公募基金销售费用的乱象如何侵蚀着投资者的收益与行业的根基?这十一道“红线”又将如何重塑一个更健康、更以投资者为本的基金生态?
费率改革“三步走”的背景
十余年来,公募基金行业的规模扩张可谓是一条陡峭的曲线。
自2013年首部销售费用规定实施以来,行业总规模从不足3万亿元飙升至2025年的超36万亿元,产品数量从千余只激增至万余只。然而,与规模繁荣并行的是销售环节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
这些问题在2024年的数据中暴露无遗。2024年全年,基金公司向销售机构支付的“客户维护费”(即尾随佣金)高达350.97亿元。尽管因前期改革影响同比下降了8.81%,但内部分化依然严重。
具体来看,头部基金公司的这项支出占管理费收入比例维持在20%-30%的区间,而部分外资系公募,如联博基金、贝莱德基金,这一占比一度逼近50%。这意味着基金管理人将接近一半的管理费收入用于支付销售渠道的维护费用。
与此同时,另一项由投资者直接承担的费用——销售服务费持续扩张,2024年全行业收入合计279.28亿元,较2023年增长13.18%。申购费率偏高、赎回费设计复杂、销售服务费缺乏有效规制,共同构成了投资者交易成本的“隐形墙”,也扭曲了销售机构的行为模式,使行业深陷“重首发、轻持营”的规模竞赛。
正是因为这些问题,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7月发布了《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管理人-券商-销售机构”三个环节依次推进的“三步走”战略。
前两个阶段的改革已见成效。第一步主动权益类基金的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率先下调;第二步基金向券商支付的交易佣金费率被大幅调降,导致2025年上半年券商基金分仓佣金收入同比骤降超33%,平均佣金费率从0.07%降至0.037%。前两阶段预计每年节省成本约210亿元。2025年底压轴出台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则瞄准了链条上最后也是最为复杂的一环——销售费用,旨在完成这场系统性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六大举措与十一道“红线”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核心逻辑十分清晰——降低投资者成本、引导长期投资、规范销售行为。这一逻辑通过六大关键举措和一系列禁止性条款得以具象化。
首先是在费率水平上的“直降”。新规第八条和第十一条为各类基金的认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戴上了“紧箍咒”。例如,主动偏股型基金的认申购费不得高于0.8%,其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不得超过0.4%;指数型、债券型基金的认申购费上限为0.3%,销售服务费上限为0.2%/年。费率天花板的下移,直接降低了投资者的进入和持有成本。
其次是鼓励长期投资的机制设计。第十一条一款规定极具变革性:“除货币市场基金……外,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不得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这一条款彻底改变了销售机构依靠存量份额“躺赚”销售服务费的旧模式,迫使销售方必须通过持续有效的服务来维系客户。同时,第十条明确“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赎回费,应当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这使继续持有基金的投资者能够分享短期赎回者付出的成本,进一步强化了长期持有的正向激励。
再次是调整销售机构激励结构的“指挥棒”。第十二条对客户维护费设置了差异化的支付比例上限。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基金,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的比例不得超过50%。而对非个人投资者,销售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上限为30%,销售其他基金的比例上限骤降至15%。这一设计意图明确:引导销售资源向更能服务实体经济、长期资金属性更强的权益类基金倾斜,呼应了“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的行业战略。
最引人注目的是贯穿全文的十一处“不得”条款,它们构成了监管的“负面清单”和“高压线”。第七条第三款斩断了管理人直接向投资者收取销售费用的路径,规定“基金管理人销售其管理的基金,不得收取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第十八条针对基金投顾业务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明确规定“对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形成的保有量,不得收取客户维护费”,确保投顾建议的独立性。第十九条严禁销售机构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返还或变相返还客户维护费,堵住了“暗箱返佣”的口子。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更是详细列举了销售活动中的禁止行为,包括低于成本销售、擅自变更收费、通过赠送等方式变相促销、以及提供或接受各类不正当利益等。
从“规模导向”到“价值导向”
此次费率改革,尤其是销售新规的实施,其意义远超每年300亿元的费用节省。
对于基金管理人而言,销售费用透明化与规范化减轻了其渠道依赖下的“付费压力”。差异化客户维护费上限的设定,尤其对权益类基金的倾斜,将引导管理人将更多资源投向投研能力建设,发行更多符合国家战略与投资者长期财富管理需求的产品,真正回归资产管理本源。销售机构则面临商业模式的彻底转型。过去依靠“佣金驱动”和“费用分成”的粗放模式难以为继,新规倒逼其将竞争焦点从“价格战”转向“服务战”。投资顾问能力、客户陪伴体验、资产配置方案的价值将前所未有地凸显。那些能真正帮助投资者提升盈利体验、引导长期持有的机构,将在新生态中获得优势。
最大的受益者无疑是广大基金投资者。综合费率水平预计下降约20%,交易成本显著降低。更关键的是,费用结构的优化与销售行为的规范,使投资者的利益与行业机构的利益更加趋同。鼓励长期持有、禁止短期激励、强化资金安全,如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投资者等一系列安排,都在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
基于过去三年静态数据的测算,费率改革“三步走”全部完成后,每年将为投资者节省约510亿元的综合成本。这场始于2023年仲夏、收官于2025年岁末的系统性改革,以降低费用为起点,以制度重构为路径,最终指向的是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建立。
《规定》的过渡期设定为12个月,这意味着到2026年底,所有基金产品都必须符合新的费率标准。
当“卖方代理”模式下扭曲的激励被逐步矫正,当所有“不得”条款成为行业从业者内化于心的准则,投资者是否真的能迎来一个服务更优、成本更低、信任更强的基金投资新时代?面对这场已然开启的深度转型,每一位市场参与者又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