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才能休年休假吗?

我们都知道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能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年假。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那么,想休年休假必须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年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中明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来确定。


职工在职期间未休年休假,离职后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年休假期间能只发基本工资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来源:央视新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声明:本文转载仅为向公众传递更多科普知识的公益目的,图片文字内容源于网络及其他公众号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处理(470363313@qq.com)

编辑丨罗宇昂

校对丨魏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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