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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知名4S店女销售骗了27名车主,涉案金额161万元!
汽车销售员李某未将钱交公司,全进个人账户,部分还房贷、填私债,明显构成诈骗
“购车立享双倍返现,厂家限时补贴就剩最后3个名额!”2022年底的吉林长春,寒风裹着雪粒呼啸而过,街头行人裹紧衣物匆匆前行,而某知名汽车4S店展厅内,暖风吹拂、灯光明亮,崭新的轿车在射灯下泛着光泽。
长春市民石某站在心仪的车型前,指尖轻轻划过车身,听着销售顾问李某热情洋溢的介绍,满心都是即将圆梦“有车生活”的欢喜。可他未曾想到,这句看似“天上掉馅饼”的承诺,会化作此后数月的焦虑煎熬——他先后交纳的6.3万元“押金”与“补贴款”,最终全打了水漂。
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以虚构购车优惠政策为手段,骗取27名车主共计161.87万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其向受害者全额退赔。
这场由“销售明星”主导的骗局,不仅撕碎了27个家庭对品牌的信任,更撕开了汽车销售行业管理漏洞的口子。
汽车“销售冠军”为保头衔,编造各种优惠政策。
2022年12月29日,石某走进某品牌汽车4S店。李某快步迎上来接待,胸前“销售冠军”的徽章在灯光下晃眼,她熟练地拉开驾驶室车门:“哥,您坐进去感受下,这座椅是真皮的,冬天不凉夏天不闷。”
石某坐进车里,调整座椅时,李某又凑过来压低声音:“哥,您运气真好!我跟领导磨了半天,才帮您争取到隐藏福利——交3000元补贴预存款,能返6000元,再交两万元落籍押金,手续办完马上退。这名额全店就3个,我优先给您留了一个。”说着,她从文件夹里抽出协议,手指在公章上敲了敲:“您看,有店里的章,绝对正规。”
看着协议上清晰的条款与鲜红的公章,再想到李某刚才细致的介绍,石某彻底放下顾虑,当场打开手机银行转账。李某盯着转账成功的页面,笑着把收据递给他:“哥,您放心,年后提车时,返现的钱说不定都到账了。”因车辆要加装定制车膜,石某当天未提车,离开时李某殷勤地说道:“膜我盯着师傅贴最好的,有问题随时找我,24小时开机。”
2023年1月2日,石某来提车,李某拿着车钥匙迎上来,却突然拉他到休息区:“哥,刚从财务那拿到内部返现名额,仅有一个!再交4万元,两个月后返8万元,相当于白赚4万元,这机会我只告诉您。”
石某皱起眉:“我刚交完车款,手头有点紧。”李某立刻拿出手机,翻出一张转账截图:“您看,上周王哥交了3万元,这周一就返了6万元,我帮您算过,刷信用卡过渡两个月,一点利息都不用多付。”
在李某的软磨硬泡下,石某又转了4万元。李某当场写补充协议时,笔尖顿了顿,还是按上了红手印。
可从那以后,“返现”便没了下文。1月中旬,石某第一次催款,李某在电话里笑着说:“哥,领导去北京开会了,得等他回来签字,您再等等。”1月29日,石某忍不住上门,李某从抽屉里拿出一沓现金,数了两万元递给他:“哥,先给您一部分,剩下的一周内肯定到,我都跟财务打好招呼了。”
石某接过钱,看着补充合同上的承诺,才稍稍安心。直到3月1日,石某再次催款时,李某电话突然关机。他赶紧致电4S店客服,才得知“从未有过双倍返现活动”——李某协议上盖的是售后保养章,所有“优惠”全是编造的谎言。
石某不是唯一受害者。同期,车主程某也来追责:他被“旧车置换补贴”骗了5万元。“说交5万元返8万元,半年没动静。”程某说。很快,更多人找上门:有人信了“再购补贴”,有人被“厂家限时返现”吸引,共27人被骗,涉案161.87万元。
受害者中,有年轻人被骗走首付,有个体户被套走周转资金,有老人被骗走养老钱。他们都信“4S店不会骗人”,更信李某这位“明星”。
李某的骗局像个气球:用新骗的钱还旧账,比如收石某4万元后,转两万给催得紧的客户,再等下一个客户填坑。她给自己定规矩:3到5天必须找下家,否则穿帮。
“我给每个人写协议,盖售后章,客户分不清,店里也不管。”李某后来供述。
4S店的漏洞更让她轻松得手:销售可单独办手续,收款不强制对公,转个人也无人核查。
李某的堕落始于虚荣。
2021年6月,她入职半年业绩平平,为签单自掏2000元给客户买装饰,谎称“公司赠的”。客户签单后,她首登“销售之星”,领导表扬让她上了瘾。
为保“明星”头衔,她频繁自掏腰包:补差价、买赠品、垫首付……工资和积蓄很快耗尽,2021年底欠了3万元外债。
“不敢告诉公司和家人,觉得业绩好总能赚回来。”李某说。
2022年初,一位客户要置换补贴,公司只补2万元,李某谎称“补5万元”,客户交3万元“保证金”。这笔钱让她开窍:“用新钱还旧账,比自己贴钱强。”
从此,她编造“双倍返现”“限时补贴”,用新骗的钱填旧坑,业绩越亮眼,窟窿越大——从3万元到161万元,她像走钢丝,每天都怕摔下来。
2023年3月,石某等人集体追责,李某崩溃了。
“躲在厕所哭半小时,给老公打电话说‘可能要坐牢了’。”当天,她自首了。
警方邀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
“关键是区分职务侵占还是诈骗。”承办检察官王磊说,他们核查发现,李某从未将钱交公司,全进个人账户,部分还房贷、填私债,明显构成诈骗。检察官逐笔核对27人的转账记录、协议、账目,锁定161.87万元。
面对铁证,李某悔罪:“对不起客户,他们攒钱不容易。”她认罪认罚,主动退赔部分款项,获4S店谅解。
2024年12月,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建议量刑八年六个月,法院采纳判决。同时,检察院向4S店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规范收款、公章管理和客户回访。
前不久,汽车4S店反馈:已完成全员培训,上线资金监管系统,公款必须对公,公章双人管理,每月第三方回访。
检察官特别提醒,遇到三类情况须立即警惕:一是要求转账至销售人员个人账户,且无法提供公司正规票据;二是承诺“内部名额”“限时补贴”,却不写入官方购车合同;三是用非业务专用公章(如本案售后保养章)签订补充协议。“此时应中止交易,通过4S店官网、客服热线等官方渠道核实,切勿轻信个人承诺。”他举例说,曾有消费者因没核实公章用途,拿着盖着仓库章的协议维权,最终证据难以认定。
他同时强调,企业不能只靠“销售明星”拉业绩,要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追溯”全流程机制:“比如销售环节设‘优惠政策双人核验’,所有承诺须门店经理签字;财务环节设‘公款入账实时预警’,发现私人收款立即冻结账户。只有把制度约束嵌入每个环节,才能守住消费者的信任,避免‘明星陨落’拖垮品牌。”
来源:法制与新闻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