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至2024年间的
多场演唱会中
一批“幸运”的观众
通过一种匪夷所思的方式进入场馆
🤯🤯🤯
他们既没有正规门票
也无需强行冲卡
仅凭一张贴纸
便在检票人员面前畅通无阻
🤔🤔🤔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一起来看看
【审理过程】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安保人员收钱放无票人员进场,是否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抑或只是违反公司规定的“行方便”?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核心在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案中,尽管李某、许某系临时聘用保安,但某安保公司明确授权其在检票口使用专业设备核验门票、决定是否放行。二人实际承担着审核入场资格、排除不适格人员的关键职责,对“能否入场”拥有实质决策权,完全符合该罪名“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主体要件。
赵某作为外包业务负责人,王某作为组织招揽者,虽未直接站在检票口,但通过支配、利诱李某、许某,共同利用了他们职务上形成的准入控制权,为付费观众谋取了不正当的入场利益,并以此收受巨额财物,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共犯。
【判决结果】
赵某、王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票务管理秩序和公平准入环境,侵害了安保公司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损害了其他正常购票观众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
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最终判决:赵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一审宣判后,检察机关未抗诉,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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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