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新和县公安局依其艾日克镇派出所院内,辖区群众刘先生将一面锦旗交到所长田孝吉手中。“没有您帮忙,我这笔生意黄了不说,还得丢了朋友、惹上官司。”简单一句话,道尽满心感激。
2025年4月,刘先生的父亲与哈萨克斯坦一家超市签订价值约200万元的辣椒供货协议。到12月辣椒上市,国内收购价大幅上涨,刘先生将部分辣椒销往外地,由于供不应求,原定供给哈方的货量不够了。哈方合作商得知消息后,连夜乘飞机赶到新疆,直奔依其艾日克镇奥依巴格村的蔬菜大棚。
双方一见面就吵开了。“签好的合同怎能反悔?我们超市还等着货卖呢!”哈方负责人满脸焦急。刘先生也一肚子委屈:“合同当时是我父亲签的,他不太了解行情,现在市价涨这么多,按原价供货我就亏大了!”
两方的争执声越来越大,周围农户纷纷围过来看热闹。有人赶紧报了警。
田孝吉带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一眼就看出关键问题——语言不通、情绪对立。他立刻联系新和县外事办公室派翻译赶来支援,随后先挥手将双方分开,由民警分别带到不同角落。
“别急,慢慢说,我们来就是解决问题的。”田孝吉先安抚刘先生,仔细听他讲清合同签订的来龙去脉、市价波动的实际困难,以及自己对合同条款的不熟悉。另一边,翻译同步转述哈方的诉求:超市全靠这批辣椒补货,逾期供货不仅影响生意,还坏了信誉。
理清症结后,田孝吉让双方重新坐到一起。他没有直接评判对错,而是拿出一本民法典,翻到合同履行相关条款,结合实际情况逐句解读:“合同一经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否本人签订,只要是与家庭经营相关,都需承担履约责任。”接着,他话锋一转,对哈方说:“我们也理解市场波动的客观情况,强行要求按原价供货,对方亏损过大,后续合作也难持续。”
田孝吉从法律规定讲到商业诚信,从眼前纠纷谈到长远合作:“跨境做生意,诚信是根基,今天各退一步,以后的路才能走宽。”他提议,刘先生将家中库存的辣椒先按合同原价售给哈方,剩余部分,待20天第二批辣椒成熟后按每公斤加价7%的价格,发货给对方。
双方听了建议,眉头舒展,田孝吉趁热打铁:“现在解决问题,比闹到法庭省时省力,还能保住合作关系。”最终,两人认可解决方案,随后伸出手紧紧握在一起,之前的怒气全然消散。
原本,一场可能升级为诉讼、甚至影响中哈商户信任的纠纷就此化解。
编辑丨卯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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