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局联合多部门共同推进沿江沿海航运安全及防污染协同治理

近日,江苏海事局联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连云港海事局共同印发《江苏省沿江沿海地区航运安全及防污染协同治理工作方案》,深化直属与地方海事融合发展,制定系列协同治理举措,全面提升沿江沿海航运安全治理效能与绿色发展水平,为交通强省建设及“水运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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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协同治理机制构建,《方案》明确沿江沿海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分支海事机构需共同划定治理内容、厘清职责分工,建立常态化会商研判机制,精准研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靶向解决突出问题。针对交界水域监管难题,《方案》提出常态化开展联合巡航,细化巡航频次与检查内容,联合打击船舶违法违规、“流窜作业”等顽瘴痼疾,通过跨区域执法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维护交界水域航行与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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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跨部门联合监管与航运绿色发展,《方案》强化多维度协同举措。在安全监管方面,健全船岸安全协查机制,加强船载危险货物全链条监管,开展长江涉客船舶安全与船舶碰撞桥梁专项联合检查与隐患整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筑牢安全防线。在绿色治理方面,推动船舶水污染物电子联单数据深度应用,督促洗舱站高效运行与船舶“应洗尽洗”,加快码头岸电改造与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同步推广绿色船舶及电动船试点,助力航运业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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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夯实一体化发展基础,《方案》重点推进信息化融合与应急能力提升。一方面,优先在交界水域全面推广智慧海事监管平台、海事通APP等系统,推动船舶动态、港口作业、视频监控等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实现精细化管理;另一方面,构建交界水域突发事件联合处置机制,开展常态化联合演练,在恶劣天气期间协同实施预警预控,同时推动气象水文信息感知能力建设,努力实现“一图感知、一网调度、一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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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方案》的出台,既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长江经济带和沿海开发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更是央地海事部门打破壁垒、协同发力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江苏海事局将以《方案》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跨部门执法协作,全面打造“执法联动、监管联合、信息互通、应急共处、业务互学、宣教协同”的一体化治理格局,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与沿海开发战略实施贡献更多海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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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法规处
编辑|冯雨卉
审核|刘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