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2026年的育儿补贴
从今天开始全面开放申领!
快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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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育儿补贴
1月5日起全面开放申领!
图源:中国政府网
根据工作安排,2026年育儿补贴开放申领。2026年1月1日至4日将对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和测试,1月5日起全面开放申领。
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
申领人填写有关信息,提供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并对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
申领人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线下申请。
②发放
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鼓励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婴幼儿的社会保障卡发放。
②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图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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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人按年度申请。
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3.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温馨提示:符合申领条件还未提出2025年度申请的,需要抓紧时间啦~
图源: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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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除了育儿补贴最新消息
再来看看
陕西省六十年代精减职工
生活补助费标准最新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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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六十年代精减职工
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
图源: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省级有关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六十年代精减人员的关怀,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陕西省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予以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这次生活补助费调整,仍按《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陕劳社发〔2005〕66号)规定的范围执行。
(一)根据《关于对六十年代初期精减退职老职工遗留问题处理的通知》(陕劳人险发〔1983〕65号)相关规定,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被精减的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职工和1958年以后参加工作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被精减的职工。
(二)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61年至1965年6月9日期间被精减的外省精减回陕定居、目前由我省民政部门管理的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一)精减时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4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498元(含医疗费50元);
(二)精减时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6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643元(含医疗费50元);
(三)精减时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7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857元(含医疗费50元);
(四)精减时连续工龄在20年以上的(领取原标准工资10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1279元(含医疗费50元)。
此次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调整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原用人单位筹集并支付。对无支付能力的困难企业,在审核认定的基础上,按照隶属关系,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由企业发放。
原单位因破产、关闭注销现已不复存在的,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生活补助费调整、发放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的,生活补助费调整、发放工作由原单位所在的市(区)、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所需经费由原单位隶属的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外省回陕定居的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调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列入预算,由各级民政部门发放。
各级应在保证待遇及时到位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监管,全面掌握人员和补助费发放情况,堵住漏洞和浪费。
本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图源:插图来源摄图网(已获平台授权)
▌编辑: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