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延续开展
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活动
补贴政策按照国家部委公布的
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此外
福建省商务厅发布了关于接续实施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
快来和小编了解具体信息吧!
来源:厦门市商务局
http://swj.xm.gov.cn/jmzx/tzgg/202601/t20260104_2975157.htm
按照商务部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2026年1月1日起延续开展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活动,补贴政策按照国家部委公布的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参与商家由各区征集并公布,各区正式公布前可延续使用2025年商家名单。在2026年厦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机构确定前,由中国银联厦门分公司延续作为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的服务机构。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在厦门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补贴相关实施细则印发前,本公告及国家部委文件均未予规定的,参照《厦门市商务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厦门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31日
✅国家部委公布的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文件
信息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文: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512/t20251230_1402851.html
✅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活动相关内容
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相关原文请查看:福建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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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26年福建省继续实施
汽车以旧换新活动
补贴范围及标准已经公布
新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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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scyxdjc/gzdt_432/202601/t20260104_7070505.htm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接续实施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精神,按照《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要求,接续做好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福建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政策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汽车报废更新。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福建省开具或办理。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二)汽车置换更新。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的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所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福建省开具或办理。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三、其他事项
请参与2026年我省汽车以旧换新的个人消费者留存相关申请材料(详见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待2026年全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开放和福建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优化上线后,按要求提交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
上述政策实施时间、支持范围和标准等如有调整,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文件和我省后续公告、具体实施细则为准。
福建省商务厅
2025年12月31日
滑动查看
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手机端: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4个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
⏩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福建省开具或办理。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的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补贴受理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汽车置换更新信息平台,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所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福建省开具或办理。
1️⃣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2️⃣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3️⃣请参与2026年我省汽车以旧换新的个人消费者留存相关申请材料(详见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待2026年全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开放和福建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优化上线后,按要求提交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
4️⃣上述政策实施时间、支持范围和标准等如有调整,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文件和我省后续公告、具体实施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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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商务局、福建省商务厅、厦门本地宝综合整理
▌图源:摄图网(已获授权)
▌编辑:张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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