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怎么提取公积金?

开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

若需提取公积金

需要哪些材料?

能否由他人代办?

小编整理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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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缴存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01
提取材料


1,身份证,低保证。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之一。


02
委托他人代办


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配偶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03
开封公积金管理部网点信息


🔘开封市区

办公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三楼C区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郑开大道与第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咨询电话:23991505、23991508

🔘祥符区

办公地址:祥符区市民之家(祥符区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

咨询电话:26680088

🔘尉氏县

办公地址:尉氏县城关镇福园路东段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27988026

🔘通许县

办公地址: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24958616

🔘杞县

办公地址: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

咨询电话:2866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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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地宝综合

▌编辑:黄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