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交警”微信公众号1月2日消息,目前广东省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总量已超过3000万辆,且仍有部分车辆未按规定登记上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持续攀升,与之相关的交通事故风险也日益凸显。
据统计,2025年以来,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已占全省交通事故总量的约三分之二。事故原因多与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直接相关。
2025年12月18日,广州交警内环设卡查电单车。
广东交警还同时发布典型案例警示
2025年4月16日8时56分许,叶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至某路段时,与一辆轻型货车车头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叶某受轻伤、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和眼镜受损,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3年8月13日14时44分许,吴某驾驶小车行驶至某路段时,遇一辆电动自行车逆行向其驶来,两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受伤、两车部分损坏。
2019年5月8日,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陈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认定,陈某的违法行为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员无责。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相对于机动车来说
电动自行车的体积较小、机动灵活
不少骑行者认为
自己逆行不会对他人造成多大影响
但实际上
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
还对其他出行者产生严重威胁
电动自行车逆行有何危害?
驾驶人需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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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风险高
逆向行驶时,电动自行车与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运动方向相反,对向车辆和行人难以预判其行驶轨迹,难以及时采取避让措施,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侧面刮擦等事故。
降低道路通行效率
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会打乱正常的交通流,迫使其他车辆减速、变道避让,容易引发局部交通拥堵,尤其是在狭窄路段或交通高峰期,可能直接导致道路堵塞,影响多方通行。
增大自身受伤风险
电动自行车逆行时若发生碰撞,骑行者直接暴露在撞击中,更容易出现骨折、擦伤、颅脑损伤等严重伤害。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逆向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逆向行驶的一方通常需承担事故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此非机动车骑行者逆行酿事故不仅负伤还要负责。
广东开展为期1年电摩专项整治行动
2025年12月31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决定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1年的电摩专项整治行动,在完善交通设施的基础上,严厉查处路面违法,严查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超载等行为。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治理摩电交通乱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广东发布电动自行车文明骑行倡议书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于2026年1月2日联合发布《规范骑行 文明出行——电动自行车文明骑行倡议书》,向广大市民发出文明骑行倡议,倡导“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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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骑行 文明出行
——电动自行车文明骑行倡议书
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者:
文明出行,是个人素养的写照,更是城市文明的缩影。随着电动自行车日益成为公众出行的重要选择,闯红灯、逆行、随意穿行、闯禁行、占用人行道等违法行为也逐渐暴露出其危害性。规范骑行,文明出行,形成“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的良好习惯,需要每一位骑行者的自觉参与和共同践行。我们向大家提出以下倡议:
一、严守交规,安全骑行。骑行上路,安全是第一准则。请每位骑行者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越线。严禁非法改装、加装行为,严禁超员超载。坚持各行其道,不穿行、不闯行、不驶入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经斑马线,请下车推行,注意避让行人。
二、养好习惯,文明骑行。积极践行“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的文明骑行理念。骑行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出发,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骑行时请自觉靠右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摒弃侥幸心理,不急不躁,稳稳抵达,让文明习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礼行有序,和谐共行。骑行时请保持平和心态,控制车速,留心观察。转弯、变道时要提前示意,不争道抢行,特别是注意规避大型车辆视觉盲区。等待信号灯时,在非机动车停止线外或者待驶(转)区内顺序等候。骑行结束后,请自觉在指定区域内有序停放,切勿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应急出入口等禁止停车区域。
四、行业带头,树立典范。广大快递、外卖骑手们是城市运转的重要力量,日常穿梭于大街小巷,更应成为安全文明骑行的标杆。请时刻牢记“安全重于速度”,严格遵守交规,做到“三不一戴”——不乱穿行、不乱抢行、不乱改装和戴好安全头盔,规范装载货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位骑行者,广东的文明形象,体现在每一条道路的和谐顺畅之中。礼行于路,平安相伴;文明在握,温暖全城。让我们从每一次规范骑行、文明礼行做起,养成“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的良好习惯,共同绘就“人畅其行、车畅其道、文明和谐”的交通出行画卷!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6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