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关系全局,起步决定后势。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内蒙古加快闯新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持续深化改革攻坚,开展“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提标准优举措、建机制优服务、强法治优保障、重守约优预期,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内蒙古台特约评论员、企业战略与管理专家、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李鹏博士认为: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系统部署“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明确提出“提标准优举措、建机制优服务、强法治优保障、重守约优预期”的“四优”工作方向。这并非一般性的政策重申,而是立足区域发展阶段性特征、瞄准长远竞争力的关键抉择。
李鹏:当前,内蒙古正处于从“资源依赖型”增长向“创新驱动与环境吸引型”增长转变的关键节点,此次部署直指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逻辑清晰、靶向精准,有效落实必将为地区发展注入全新动能。
可以说,“提标准优举措、建机制优服务、强法治优保障、重守约优预期”的要求构成了一个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系统工程。“提标准优举措”是前提,在审批效率、市场准入、要素配置等方面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内蒙古标准。
“建机制优服务”是核心。其关键在于推动优质服务举措制度化、常态化,必须构建跨部门协同、全周期覆盖的企业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升级,核心在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强法治优保障”是基石。尤须体现在对所有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保障上。这将有力稳定企业家的长期投资信心,吸引注重规则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型、轻资产企业入驻。
“重守约优预期”是归宿。预期是经济活动的指挥棒,重诺守约,严格履行招商承诺、保持政策连续性等,是塑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市场环境的最强信号。这比任何短期优惠都更能吸引企业安心扎根内蒙古谋划长远。
内蒙古启动“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标志内蒙古从比资源、比政策优惠的初级阶段,迈向比服务、比法治、比信用、比预期的成熟阶段。它不仅需要顶层设计,更依赖每一个基层窗口、每一次行政执法的微观改善。
唯有持之以恒,内蒙古才能将丰富的资源与一流的营商环境有机结合,真正实现从资源驱动到环境吸引与创新驱动的根本转变。
记者:张玉纯 孙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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