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说法 | 终结“还手即互殴”,为正当防卫撑腰

从今天起,#被打还手即互殴成为历史#的话题将永远推出历史舞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对正当防卫制度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无疑是对公民合法权利保障的一次显著加强,也是对公众朴素正义感的积极回应。

新法不仅终结了过往“各打五十大板”的执法困境,更以立法形式彰显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让每一位公民的正当防卫权有了明确保障。

长期以来,“谁先动手谁有理,后还手就是互殴”的说法,在不少个案处理中给公众带来了困惑,甚至可能让面临不法侵害的公民在出手防卫时心存顾虑,担心从“受害者”变成“违法者”。去年山东淄博餐馆女老板案件,面对醉酒男子的无故寻衅和殴打,女老板被迫反击,却最初被认定为“互殴”面临处罚,这一结果在当时引发全网热议。其实,这类“被打还手反担责”的争议,正是因为此前治安管理领域缺乏明确的正当防卫条款,导致执法中容易出现“和稀泥”的情况。该案最终被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仅给了当事人一个公正的交代,也为法律的完善提供了生动的实践参考。此次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是对实践呼声和法治精神的积极回应。

更值得称赞的是,新法还特别加入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条款,明确鼓励公民在他人遭受不法侵害时,依法挺身而出予以制止。这无疑是在法律层面,为社会的浩然正气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传递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清晰信号,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从终结“被打还手即互殴”,到为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护航,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彰显了法治的温度与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修订)》

第十九条 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记者:王   莎 赵雅婷

编辑:赵晓艳

审核:赵   婧 常俊

监制:张泽华 和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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