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12月31日,抚州市南城县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市委关于南城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
郑锦锋同志任南城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廖良生同志兼任市行政学院院长;
刘韬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爱劳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主任(局长);
免去计平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钟文琼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永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汪新同志辞去永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请永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备案。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
编辑:徐麟
复审:刘斐
审签: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