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钟文科律师(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专业解答
钟文科律师(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首先,商家称“适合3岁以上”,但出售商品包装未注明适用年龄,商家未履行真实信息披露义务,侵犯了您的知情权。其次,商家未明码标价,自称“想卖多少就卖多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最后,您在购买后7日之内未开封使用该商品。因此,您有权要求退货。
建议您持购物凭证、未开封的商品包装与商家再次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若投诉无果,可向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提交购物凭证、商品包装、沟通记录等证据,要求商家退还货款。
编辑:李洁 何思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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