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约813亩土地规划拟调整!

近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莲花山组团控规350182-31-D、I、J基本单元若干地块、CBD南岸组团控规350182-35-A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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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莲花山组团控规350182-31-D、I、J基本单元若干地块、CBD南岸组团控规350182-35-A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221号),为盘活“供而未建,建而未尽”的土地,会议决定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按规定程序开展用地规划和河道规划的调整论证,按规定开展地块控规调整工作。现控规调整工作已按程序启动,于2025年12月11日通过规划调整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范围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莲花山组团、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CBD南岸组团,规划双龙东侧路、怀海路南侧、壶江路西侧、G316及G228(文松路)北侧。规划面积542146平方米(约813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工业用地、水域等。

 二、 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方面。结合已批已供数据、南洋东河及莲柄港南港道的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的调整方案,对规划范围内用地布局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后规划范围内水域面积不减少,防洪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宽度不变,并满足水利管理相关规定;城市绿线和结构性绿地在保障功能不降低,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进行细化落位,保持绿地的系统性和连通性。

 2.指标方面。

31-I-26地块,二类工业用地(M2/100102),用地面积调整至338201平方米,建筑密度由35%-50%调整为≥40%,绿地率由≤20%调整为10%~20%,其他控制指标不变;35-A-04地块,排水用地(U21/1302),绿地率由≥25%调整为≥30%,其余控制指标不变。

  其余地块控制指标根据原控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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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莲花山组团控规350182-31-D、I、J基本单元若干地块、CBD南岸组团控规350182-35-A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3号楼(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莲花山组团控规350182-31-D、I、J基本单元若干地块、CBD南岸组团控规350182-35-A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6日


 |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