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杀害祖孙3人!叶德志(患精神分裂症),维持死刑判决

据广东法院网消息,2025年12月29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叶德志故意杀人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叶德志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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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被告人叶德志因猜疑被同村的叶某等人加害,遂产生杀念。2025年3月27日晚,叶德志携带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寻找叶某未果,在叶某家门口见到被害人韦某某、叶某花、何某某,即持菜刀砍击致3人死亡。叶德志逃离现场后自杀未遂,在家中被民警抓获。经鉴定,叶德志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2025年8月18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德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叶德志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法院二审认为,上诉人叶德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叶德志作案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坦白等情节,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从其作案对象选择及作案过程看,其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此前报道


2025年4月,“广东廉江一家三口遭同村村民杀害”一案在网上引发高度关注——被害人潇潇的小姑子何女士在网上发文称,嫂子潇潇带着两个孩子一同暂住廉江石颈镇东涌村娘家期间,于2025年3月27日晚上7时45分许,包括潇潇、其母亲和未满两岁的大儿子三人在内,被同村村民叶某某骑着摩托车持刀冲进家里残忍杀害。其中万幸的是,当时不到三个月大的小儿子因在睡梦中,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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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现场公共视频截图。受访者供图


起诉书提到,被告叶某某因臆想被他人释放毒气加害及汽车打不着火均与同村叶某有关,便拿上两把菜刀,到叶某家。未找到叶某,叶某某见到被害人坐在叶某家门口,即下车持刀砍击三名被害人。起诉书认为,被告叶某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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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网、广西日报

审核/梁剑锋 编辑/李昕祺 校对/江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