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不是“想飞就飞”的玩具
天空也非法外之地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
(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从实名登记到限高管控
从禁飞区划设到法律责任明确
为无人机飞行划定了清晰法律边界
谨记,合法合规飞行是底线!
为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
维护辖区空域安全和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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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营山公安治安管理大队联合警航办
在民用无人机违法行为常态化查处工作中
依法查处一起
民用无人机未实名登记
且超适飞高度飞行的违法案件
经查,2025年12月24日,违法行为人周某某在城区某路段操控民用无人机开展拍摄作业时,使用的无人机未按规定完成实名登记备案,且飞行高度超过真高120米,其行为已违反民用无人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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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和个人飞行无人机应依法合规飞行,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安全有序飞行是每一个飞手的责任与义务。对于违法违规飞行,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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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民用无人机所有者必须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进行实名登记,不分类型和重量。操控无人机飞行前,应当提前了解、关注飞行所在地的管制空域通告、公告以及相关风险警示、管理规定等,对非法开展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