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治理披露“掺水分”,京源环保及四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5年12月26日发布的决定,京源环保(688096)因存在违规行为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华、董事会秘书苏海娟以及财务负责人钱烨也分别收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京源环保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并未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公告中如实披露,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此外,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法人治理状况的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