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国家级零碳园区
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其中
江苏常州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成功入选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
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5〕1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要求,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部门会商等程序,确定了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共纳入52个园区。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建设名单内园区的指导,督促有关地市、园区和单位切实承担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要求扎实编制建设方案,统筹优化能源供给消费,加强源荷匹配,规划重点任务和基础设施工程,合理设定推进时序,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达到国家级零碳园区目标要求。
二、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要积极支持本地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在国家级零碳园区落地,鼓励和支持相关园区因地制宜开展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三、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进展的跟踪调度。对于达到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要求的园区,要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组织验收评估,通过后提请国家发展改革委验收,验收通过的园区正式作为国家级零碳园区。
四、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要加强经验总结,发挥国家级零碳园区示范引领作用,结合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和各类园区低碳化改造,在本地区推广复制好经验、好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总结宣传,适时将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12月23日
在江苏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零碳园区建设工作已从“规划图”全面转入“施工图”。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正在有序开展,比如在能源绿色供给方面,总装机容量400MW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二期项目及配套用户侧储能正在全速推进,预计2026年建成,每年可提供绿电5亿千瓦时,届时将为出口企业提供应对国际“碳壁垒”的解决方案。此外,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空压机余热回收、污水处理,以及新能源大型物流车辆换电站、高效光伏电池智能制造等多个节能降碳改造、基础设施升级与产业强化升级工程也正按计划进行中。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