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茌平区举行“实施区域综合水价改革 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茌平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胜,党组成员、副局长耿凯,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人端木庆龙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
首先请吴胜同志介绍区域水价改革工作的主要情况。
水利与民生息息相关,改革更是关乎资源节约、产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我们真诚欢迎大家多提宝贵建议,与我们一同推动全区水利工作提质增效、再谱新篇。
2025年,区水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落实“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目标定位,以扎实有力的举措推动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作简要介绍:
一、锚定政策导向破解禀赋短板,水价改革兼具政策依据与现实需求
政策导向明确,改革具备坚实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为区域综合水价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山东省先后出台《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多水源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要求2025年在全省长江水受水区全面推开区域综合水价改革。
水资源禀赋短板凸显,改革需求迫切。茌平区水资源相对短缺,属北方典型的缺水地区,工业用水量较大(5000万方/年),供需矛盾突出;近年来工业取用区管河道地表水价格相对较低,不同水源价格差异与配置出现不平衡现象;且长江水利用不足,成本分摊机制不完善;地下水超采工程的实施,亟须加快水源置换,实施区域综合水价改革。
二、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构建现代水网与综合水价新格局
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落实。严格实行地下水“双控”管理制度,严格限制增加区域取用地下水量,优先保障长江水、再生水配置。加快地下水超采区水源置换,工业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取水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地下水取水许可,将地下水逐步置换为长江水、地表水和再生水,2025年完成44家重点企业水源置换,置换水量110万立方。
综合水价形成机制成功建立。依据《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鲁发改价格〔2023〕1025号),召开了综合水价成本监审协调会,重点完成地表水的成本测算工作及区域综合水价成本调查。
长江水:原水水价为0.64元/立方米。
市管河道地表水:原水水价为0.35元/立方米。
区管河道地表水:原水水价0.20元/立方米。
综合水价:2026年原水综合水价0.35元/立方米。
成本核算坚持“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兼顾企业承受能力。2025年11月,区发改局出具成本调查报告,并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发布了《关于茌平区非农业综合供水试行价格的通知》(聊茌发改〔2025〕48号),非农综合供水试行价格0.35元/立方,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3年,为水价制定提供依据。
多水源供水管理平台顺利搭建。依托茌平区融创水务有限公司,建成供水管网综合展示平台及智慧水务数字化供水平台,采用“一张网、一中心、多应用” 架构,提供全流程水务监管运营解决方案。平台实现智能结算,关联用水数据与价格政策生成账单,对接银行/税务系统完成费用划转,待扣除运营成本、工程维护成本后上缴区财政。
区域供水保障体系持续完善。按《聊城市茌平区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2-2035)》,推进城市生态补水、优水优用分质供水及城市精细化管理项目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建成覆盖全区工业用水户的水资源监测监控系统,实时掌握企业水源转换节点及各类水源取用水量,为水价核算与水资源调度提供数据支撑。建立信息公开机制,通过官网、媒体公布水价调整依据、供水成本、水质数据等信息;开通投诉渠道,定期开展供水保障体系独立评估,形成多元监督格局。
三、改革成效显著,多水源统筹利用与地下水保护协同发力
破解水源价格失衡难题。通过核定区管河道地表水原水水价(2022-2023年平均值为0.20元/m³),统筹长江水、市管河道地表水价格,消除了不同水源间的价格差异,实现多水源统一计价。
盘活长江水利用存量。改革前,茌平区长江水工业实际用水量为0,改革后,2025年长江水分水口配置水量为345万立方,明确2026年长江水分水口配置水量1058万立方,有效推动长江水消纳,缓解当地水源压力。
遏制地下水超采态势。通过自备井关停、工业水源置换及取水定额管理,压缩地下水开采空间,2026年规划工业地下水配置量仅180万立方,助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优化水资源配置,随着区域综合水价、动态调整、补偿机制的完善,构建有利于水资源节约、水利工程良性运行、适配投融资体制的水价形成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大众网记者
区域综合水价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创新点有哪些?
茌平区于2025年启动区域综合水价改革,核心目标是通过科学定价机制消除水源歧视,优化水源结构,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以下创新点:
一是以价格杠杆消除水源歧视。通过分层定价实现多水源“同区同价”,消除价格差异对水源选择的干扰,引导企业根据水资源配置规划理性用水,为长江水消纳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平衡节水目标与企业承受能力。通过科学核算成本,2026年长江水终端水价为2.90元/立方,改革后的综合水价既充分反映了水资源稀缺性,又兼顾了企业承受能力,企业整体用水成本未出现大幅上涨,反而通过水源优化配置降低了供水稳定性风险,改革获得工业企业广泛认可和支持。
三是技术创新赋能精准管理。依托融创水务智慧水务平台,构建“平台+软件+硬件+物联网+运营”的一站式管理体系,实现对工业用户取用水量、水源类型、管网漏损进行在线监控,自动关联定价政策,支持线上缴费;收取水费扣除运行成本、工程维护费后上缴区财政。
茌平宣传记者
随着区域综合水价改革逐步实施,下一步在哪些方面继续深化改革,转化改革成果?
改革前,我区长江水与当地水源在投资、成本上差异显著,水价改革仍需向“区域统筹、动态调整、补偿兜底”深化,构建更适配现代水网的价格体系。
一是未来将统筹各类水源。结合水资源稀缺程度、经济水平、用户承受能力及成本监审结果,核定区域综合水价,让同一地区、同一用户用不同水源的水“同价”;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节约用水,同时平衡不同水源的供给效率,避免‘长江水用不起来、本地水浪费’的情况。
二是建立“3-5年一调”的动态调整机制。调水工程成本受原材料、物价、修理费、供水量等因素影响波动大,若价格长期固定,易导致供水单位亏损,调水工程难以维护。下一步将设定价格调整触发条件(如成本波动超10%),调整周期控制在3-5年;若调整幅度大,采取“分步调整”,既保障工程可持续,又减轻用户负担。
三是构建“补偿机制+降本激励”的水价补偿机制。水价调整有滞后性,监管期内可能出现“供水价格低于成本”的价格倒挂,而供水单位需承担公益供水任务。对此,建立区级财政统筹的补偿机制:一方面对亏损单位给予补贴,另一方面将补贴与“降本增效”挂钩,供水单位通过优化管理降低成本,可获得更多补偿,既兜底运行缺口,又激励管理提升。
茌平融媒体中心记者
改革后,如何提高供水企业服务能力,为企业生产提供强有力供水保障?
我们将指导、监督区融创水务在保质、保量供水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要求,争创标杆企业,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水质保障:构建全流程水质检测体系,常态化监测从水源到管网末梢的水质指标;严格管控二次污染,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全面满足工业生产高标准要求。
二是水量保障:优化供水设施与管网布局,加速推进智慧调度系统建设,精准匹配工业用水需求;打造备用水源互补格局,制定高效应急供水预案,彻底杜绝断供与缺水风险,保障企业生产用水连续稳定。
三是水价规范:实施分类分级水价机制,工业用水执行成本导向定价,落实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政策;水价调整履行透明公示流程,公开定价依据,平衡企业用水成本与供水企业运营可持续性,激励企业积极节水降耗。
四是服务提质:为工业用户建立完善快速抢修响应机制,接到故障诉求后迅速高效处置,同步提供用水指导、节水咨询等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