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5号)文件规定,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落实我省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二审:郑丹凤
三审:方子龙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5号)文件规定,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落实我省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二审:郑丹凤
三审:方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