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5年12月22日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建鸿为辽源市民政局局长;

张凤宇为辽源市司法局局长;

陈功利为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又岱为辽源市水利局局长;

刘大业为辽源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岩松为辽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立毅为辽源市审计局局长。


免去:

曾小娟的辽源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慈向东的辽源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秦勇的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刘大业的辽源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王建鸿的辽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5年12月22日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一龙、马金鸽的辽源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12月22日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高海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殿锋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信访办公室)庭长;

孙继炎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闯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诣渊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爽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路美慧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史震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免去:

卢本武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朱新华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史震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陈传冬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赵艳霞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曲吉忠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殿锋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信访办公室)副庭长职务;

孙继炎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爽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诣渊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闫春平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闯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路美慧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雪松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陈博琳 杨长城
初 审:于 蕾
复 审:马 刚
终 审:邓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