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六项措施”推进“扫码入企”规定落地落实

日前,淮北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推进“扫码入企”规定落地落实六项措施》(淮北市监〔2025〕35号),强力推进“扫码入企”规定落地落实。

“扫码入企”是今年安徽省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推出的一条重要规定。按照这一规定,行政检查人员在入企检查前,须将检查任务录入“安徽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获取自动生成的检查码;入企检查时通过手机界面向行政相对人出示检查码;检查结束后上传检查结果,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皖企通”进行“扫码”评价。“扫码入企”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减少重复检查、避免重复检查、杜绝随意检查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

自今年10月8日“安徽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试运行以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针对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不会用、不愿用等“梗阻”问题,在开展系统操作集中培训基础上,局党组推出“知晓会用、落地落实、牵头负责、严格监督、适时通报、严肃问责”六项措施,强力推进“扫码入企”规定在全系统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单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