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评|考编第一被判不合格,“学历套读”是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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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射洪市的税女士,参加2025年上半年射洪市事业单位考试,并获得医疗岗位综合成绩第一名的成绩,但在政审过程中因“中专与成人大专学历时间重叠”,被判定不合格。此事披露后,引发网友关注。

据介绍,税女士中专于2015年—2018年就读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成人大专则于2015年10月报考川北医学院护理专业,2019年通过学习获得毕业证。她在参加事业单位考试时,笔试面试阶段学历材料均审核通过,政审阶段射洪市卫健局认为此为“学历套读”,属于违规,口头解释其不合格。

对此,不少网友认为“学历套读”的理由不能成立,其背后有猫腻,甚至认为税女士占了“萝卜坑”。

此前,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回复称,根据《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成人高考报名条件一栏明确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税女士在报考时,正在中专就读,不符合报考条件。

不过,税女士提供的多份证明材料和射洪市教育招生办出具的证明表明,税女士符合当年全国成人高校报考条件。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射洪市12345的说法属实,招生办公室为何又确认当初实际只有初中学历的税女士符合当年全国成人高校报考条件?当两方说法存在冲突时,借用上位法效力大于下位法的原则,需要四川省负责成人高考的部门站出来,给出最终解释,确认税女士当年的学历取得是否合规。

如果确认税女士成人高考大专学历取得并无原则性问题,那么射洪市卫健局就不能仅凭一纸通知就认定政审不合格。退一步说,只要税女士取得成人大专学历证书正当合规,即便在报名资格上存在瑕疵,也应追究相关部门或学校的责任,而不是由毕业生承担后果。

换个角度来看,税女士参加事业编考试取得第一名,说明具有真才实学。择优录用不正是招考的目的吗?如果射洪市卫健局盯着考生学历时间重叠问题不放,难免授人以柄。

因此,税女士“学历套读”问题,只要不是自己弄虚作假或违规操作,就不是她个人的问题,不能判定其不合格。

目前,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成立调查工作组,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慎的复核,希望能给出一个令各方都信服的最终答案。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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