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老子》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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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此为四十四章。

(魏)王弼注:“尚名好高,其身必疏。贪货无厌,其身必少。得多利而亡其身,何者为病也?甚爱,不与物通;多藏,不与物散。求之者多,攻之者众,为物所病,故大费、厚亡也。”

(明)憨山大师注:“此言名利损生,诫人当知止足也。谓世人只知名之可贪,故忘身以殉名。…谓世人只知利之可贪,故忘身以殉利。”

今时之人,视名、货、得已有别,其所困于名、货、得而不解已久矣。 王弼、憨山所注,已久远矣,言已古,意尤深。

名利者,人之所皆爱,不爱名利,则非常人也,非常人,人不知其可也。人生于世,必得其长,必伸其志,志者,目标也,所求于外也。

故人立身有为,必奔名利而去,无名无财岂可有为,故有志必先有才学有长技而施于世,此取财致富得名之途径,无人可出其外者也。管无才岂见齐恒,斯无识岂得秦用,良无谋岂在季侧,天下英雄,岂能无才,故才者,防身之宝,可售之物。故言学得经略才,售与帝王家。名者,利也,故言名利,有名则利于外,和则益其名,此名利互彰而难分也。

然名利者,有正邪、有善恶、有公私、有大小、有险夷、有今往、有得舍、有人我、有虚实。此世人鲜有知且能处断者也。芸芸众生,但知取名利,不知不可长,不知多得必失,不知道名利身败命丧殃及其族者众矣。人虽身居高位,其颠倒梦幻,不知名利之祸,悔悟欲携黄犬猎于城之东而不可得者众矣。故名利者,障己之目,困己之身,然众人知之视之,久必生忌妒心怨恨心,奸邪权变之人必伺机而毁其名夺其利,名高利厚者,其危祸已伏矣。

今人有幸得高位者。权柄,名利之舟载。故有贪权而不止,有彰其名夺天下利而不止者。然以其小智阿谀附上而得者,故其贪名利以居其势,有失德乱法之危,多身败名裂者。昨之峨峨,今之唯微。然已有身陷名败而不知名利之害矣。

天有其命,人有其性,率性有教,教而有用。知危者安,知亡者存。人守其身,系命而安。心者身之命,心正则身正,守其心则安其身,安其身则立其命。

知止不殆,知足不辱。止足二字,权命之衡,世人若知足而能止于中庸,则能“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人皆争之吾避其先,人皆夺之吾处其外。隐其身于芸芸,隐其名于不争。

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至人无己,神人无名,圣人无功,其行迹合于道。

半湖居主

2025.12.3于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