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婚恋交友为幌子,夫妻合伙诈骗双双获刑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云检 记者 张晓培)以婚恋交友为幌子,夫妻二人分工协作、相互掩护,专挑单身人士实施诈骗。近日,经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云龙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女)、孙某某(男)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22年5月,张某某与孙某某在山东某地登记结婚后,非但没有安心经营家庭,反而动起了合伙诈骗的歪念。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间,二人隐瞒真实婚姻状况,虚构年龄、职业等信息,通过社交软件物色潜在受害人,以谈恋爱、结婚为诱饵,单独或配合实施诈骗,先后骗取四名受害人财物。 

为增强骗局可信度,孙某某在某直播平台注册账号假扮红娘,在全网筛选目标。2023年的一天,“鱼儿上钩了”,他向云龙区单身男性吴某某推荐妻子张某某,谎称其为“家境优越的公司白领”,还伪造身份信息包装成“优质单身女性”。在“红娘”的牵线下,张某某与吴某某确立“恋爱关系”,以购买首饰、支付见面礼等为由,持续索要钱物,截至2024年5月,吴某某已投入9万余元。 

初战得手后,二人诈骗愈发猖獗。2024年4月,张某某单独结识宋某某,以购买衣物、食品等为由,一个月内骗取600余元;孙某某则结识徐某,诱使其花费4000元购买金戒指。同年6月,孙某某与被害人刘某交往时,妻子张某某冒充其表妹,以庆生为由陪同刘某前往金店,诱使对方花费5000元购买金戒指。 

2024年8月,多名受害人相继报案,公安机关迅速侦查,于同年12月将二人抓获。近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诈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鉴于二被告人认罪悔罪,主动退赔全部赃款,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