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网络乱象”系列评论②|网络空间不容乱象侵害群众利益

评论员 张子涵

数字时代,网络已成为群众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生态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虚假信息到网络诈骗,从数据泄露到算法操纵,这些乱象如同隐形的掠夺者,蚕食着公众的财产、隐私和安全感,严重侵害着普通民众的权益。

在互联网环境中,未成年人是认知防御力偏薄弱的群体。“未成年人模式”是针对未成年上网保护所探索出的工具,一些无良平台和“账号商人”向未成年人兜售成人身份信息认证账号,甚至提供“破解教程”,使防沉迷系统形同虚设。

近年来,“14岁少女解约被索赔1.7万元”“16岁学生签约后面临30万元天价赔偿”等事件频频曝光。十四五岁的女孩,辍学离家,被许诺“轻松月入过万”,却在狭小的直播间里遭遇羞辱、黄腔与性骚扰。当她们试图逃离,却发现自己早已签下“卖身契”,如果想退出将面临巨额违约金索赔。

与未成年人相对的,是老年人这一“数字移民”群体,他们常常被迫在缺乏足够技能和警惕的情况下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比如专坑老年人的“古董直播间”,精心设计的剧本让不少老人不经意间掉入陷阱,连养老钱都折了进去。

“亲情码”诈骗案中,犯罪团伙针对独居老人,伪装成社区工作人员,以“帮助申请政府补贴”为由,诱骗老人开通支付软件的“亲情付”功能,随后盗刷资金。这类诈骗之所以屡屡得手,是因为犯罪分子充分利用了老年人对数字支付的不熟悉以及情感孤独的弱点。“技术男”为80岁母亲手机设置三重“防骗墙”,95万元存款仍被骗走。当前,面向老年人的“防诈骗”教育多流于形式,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性。

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在网络空间中的脆弱性,揭示了更深层的结构性困境。在流量经济驱动下,平台算法天然倾向于向最易受影响、最易产生互动的群体推送更多内容,而不充分评估其潜在危害。未成年人的注意力和老年人的信任,都成了可以变现的商品。

网络乱象污染社会风气,侵犯群众利益,有关部门要敢于亮剑、坚决打击,切断其黑色利益链和产业链,铲除其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更不应该成为侵害群众利益的“无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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