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丹东新增这几处违法抓拍

丹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畅,保证公安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之规定,现将新增设的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示。
    
一、 设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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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    


上述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自动记录、取证、处罚。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作出贡献。
    
特此公告。                 


丹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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