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稳妥有序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后续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日照市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活动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在“云闪付APP”已经报名完成的个人消费者(第一类消费者情况),于2025年12月5日(含当日,下同)前登录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行补贴申报。
(一)报名领取补贴资格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20日(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购车,所购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日照市的个人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搜索“鲁换新”小程序,进入日照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版块,点击“汽车以旧换新资格券消费者报名专区”,选择“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进行报名,集中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0时至11月25日18时。目前报名已经结束,在“我的资格”查看资料核验状态,“资料核验通过”视为报名完成。点击“我的资格”截图保存页面,后期申报时需上传。
(二)登录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申报补贴
“资料核验通过”的消费者,应当于2025年12月5日前,通过“汽车以旧换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补贴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按照申请补贴类型,将云闪付APP上的“我的资格”截图作为补充材料上传至“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其他影像资料”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补充材料信息”中。未上传补贴资格或资格类型不匹配等情形的申请,将在“汽车以旧换新”和“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审核系统中做退回处理。
二、自2025年11月21日起(含当日,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已经购车和本年内计划购车申领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对于所购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日照市的个人消费者(第二类消费者情况),和第一类消费者情况中逾期未在“云闪付APP”报名完成的个人消费者,实行“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
(一)补贴资格领取方式
登录“云闪付APP”,搜索“鲁换新”小程序,进入日照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版块,点击“汽车以旧换新资格券消费者报名专区”完成实名认证后,选择“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中一种,点击“资格申领”,请勿重复领取。申领成功后,点击“我的资格”,截图保存页面。补贴资格的申领人与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本轮次申领不成功可在以后轮次继续申领。补贴资格名额发放数量将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动态调整,实行总量控制、先领先得、领完即止、限时使用。
(二)补贴资格领取时间
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8日每天早上8点发放资格,领完即止。
(三)补贴资格使用和上传
获得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应当于7个自然日(领取日为首日,新车发票开具应在此期间)内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和“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补贴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按照申请补贴类型,将补贴资格截图作为补充材料上传至“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其他影像资料”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补充材料信息”中,申请的补贴资格的补贴类型必须与“汽车以旧换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实际申报补贴类型一致。未上传补贴资格或资格类型不匹配等情形的申请,将在“汽车以旧换新”和“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审核系统中做退回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补贴资格数量有限,参与资格申领即视为明确知晓并充分理解存在申领不成功的可能。
(二)资格有效期内不可重复申领,资格逾期失效可重新申领。补贴资格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同一申请人年内仅可享受一次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置换更新补贴。对提交无关资料恶意占用补贴资金额度或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申请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未规定事项,仍按《2025年日照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日商务发〔2025〕5号)、《2025年日照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日商务发〔2025〕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后续如有进一步调整将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633-8816996
日照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