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胜利副区长为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胜利副区长为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2025年11月27日永州市冷水滩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冷水滩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李胜利副区长为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