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纳入法规,湖南拟修订高速公路条例

27日,记者从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截至2024年底,湖南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 8197公里,全国排名第十。截至10月,今年新增通车里程200公里,通车总里程达到 8397公里,预计全国排名第九。同时,湖南省还有在建的高速公路1327公里。
随着湖南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高速公路在投资、建设、养护、运营及执法体制等方面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湖南拟将修订《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27日上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
对于大众关注度较高的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的问题,《条例(修订草案)》第五十条对此作了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悬挂试车号牌的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规定制定主要基于以下考虑:道路条件不具备。按照国家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不具备摩托车通行条件。同时,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与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顺接处未设收费站等物理隔离设施,分段禁行不具备操作性。交通安全风险突出。由于摩托车与汽车的法定限速、实际时速方面差异较大,同车道混行安全隐患多,同时大中型货车存在视觉盲区,加之湖南省高速公路存在弯多、坡长、桥梁和隧道多,且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多发,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此外,针对高速公路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条例(修订草案)》有针对性地作出了规定:明确高速公路配套设施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三同步”原则以及高速公路经营者的补建义务;明确了连接线的管养责任;对收费站出口疏堵保畅和入口超限检测等作出了相应规定;适应新形势要求,对联网收费、通行费的交纳作出了规定;明确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规范和服务质量保障要求等。
审议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科学养护是保障高速公路可持续运营的重要基础,明确收费与非收费连接线的管养责任主体,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纳入收费范围的连接线改建、扩建的将履行管养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邓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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