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拱墅区今日发布了
四季度新建商品非住宅购房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享受
房屋总价的1.5%标准给予补贴
哪些人可以申请?在哪申请?
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间购买在拱墅区统计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建商品非住宅
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房屋总价的1.5%标准给予补贴
房人须在办理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后并在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次月起12个月内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如项目延期交付的,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日期次月起12个月内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购房人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向所购房源所在属地街道、园区提出申请,属地街道、园区初审后报区住建局审核,区住建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补贴。
目前申请细则暂未公布
进入【杭州本地宝】公众号
对话框回复【拱墅购房补贴】
即可获取拱墅区购房补贴最新信息
除了拱墅区的购房新政
杭州多地还发布了购房消费券
最高每套补贴10万元消费券!
具体情况快来跟小编看看吧!
↓ ↓ ↓
✅活动时间:
1️⃣购房活动时间:
2025年10月27日—12月31日(购房时间以网签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2️⃣消费券使用时间:
2026年1月20日—3月31日。
✅活动对象:
在活动时间内,购买本区参与“消费券”活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非住宅项目)(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并在活动时间内完成网签的完全产权自然人(不含法人)。
多个自然人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商定其中一人为参与活动对象。购房时间以网签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活动额度:
对在规定期限内购买参与项目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非住宅项目)的活动对象,每套发放10万元消费券。
✅活动参与方式:
购房人于活动时间内在参与活动的房地产企业处购房,签订商品房合同时一并签署本次消费券活动《知晓及参与具结书》(详见附件2),提供活动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若为共同购房人的,指定网签合同中一人作为活动对象),并知晓和承诺遵守活动相关规则。
符合条件但自愿放弃参与活动权利的购房人,也须签署《知晓并自愿放弃权利具结书》(详见附件3)。
✅消费券发放与使用:
1️⃣消费券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入围名单公示结束后,支付宝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将消费券发放至各入围活动对象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2️⃣消费券为电子券,消费券包含一张5万元的大通用券(可在全市范围内的相关商户消费)、一张5万元的小通用券(可在富阳区的相关商户消费)。具体商户名单在支付宝活动页面进行展示。
3️⃣消费券需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核销,在发生消费行为时可予以抵扣。消费券使用时不限使用次数、不设抵扣比例、不设使用门槛,但至少需支付0.01元。消费券过期作废,不找零、不可提现。
图源:摄图网_501640735
✅活动时间:
1️⃣购房活动时间:
2025年10月27日-12月31日,购房时间以网签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2️⃣消费券用券时间:
2026年1月20日-2026年3月31日。
✅活动对象:
在购房活动时间内,购买本区参与消费券活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非住宅)(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并在活动时间内完成网签的完全产权自然人(不含法人)。
✅活动额度:
对符合条件的(必要时经公证摇号确定)活动对象,每套补贴10万元消费券。
✅参与方法:
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合同时,一并签署本次消费券补贴活动《知晓及参与具结书》(详见附件2),提供活动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若为共同购房人的,指定网签合同中一人作为活动对象),并知晓和承诺遵守活动相关规则。
符合条件但自愿放弃参与活动权利的购房人,也须签署《知晓并自愿放弃权利具结书》(详见附件3)。
✅消费券发放与使用:
1️⃣补贴的消费券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入围名单公示结束后,支付宝平台将在规定时间内将消费券发放至各入围活动对象的支付宝账户。
2️⃣消费券包含一张5万元的大通用券(可在全市范围内的指定商户消费)、一张5万元的小通用券(可在临安区的指定商户消费)。具体商户名单详见支付宝活动页面。
3️⃣消费券使用时不限使用次数,不设抵扣比例,不设使用门槛,过期作废。
🔊小编有话说: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首页对话框回复【临安购房消费券】获取入围名单确认、领券指南、附件下载等
篇幅有限,有关购房消费券
就不一一列举啦
▌声明:本文由杭州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编辑:姬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