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卫生备案托育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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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长春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省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吉林省托育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及要求,经机构自主申报、县区级初审、市级专家评审等程序,已完成全市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托育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现将专家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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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并附真实、有效的证明依据。

  联系电话:0431-84692083  

  联系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281号

  邮政编码:130000

  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11月27日

来源: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

监制:李亚东

审核:苑广鸿

责编:廉兴连

编辑:常麟祥

设计:毕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