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16人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招聘116人,其中医疗岗87人,医疗技术岗6人,护理岗2人,临床后备岗20人,行政岗1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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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非应届毕业生;
3.具有岗位要求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4.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表格;
5.具有以下情形者可视同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在两年择业期内(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订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5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4)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6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5)其他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6.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具体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制为临床医学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限制。
本次招聘年龄认定统一截至2026年1月1日。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38周岁及以下”,专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以此类推。
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有意者请登录“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注册,并根据系统要求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投递,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仅注册、填写简历,不报第一志愿岗位视作报名无效。请在“个人中心”—“投递记录”中确认第一志愿为“已投递”状态。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
(一)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2026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可延至2026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的报到资格原则上保留到2026年8月底,博士研究生可延至2026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在我院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转移手续的,我院不保留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故确需延迟入职的,经我院审核同意后,最长可保留到2026年12月31日。
(四)“学历/学位”没有特别说明的,表示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的硕士(博士)学位。
(五)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统一计算到2026年1月1日。
(六)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579-89935998。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2025年11月25日
来源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 傅柏琳
编辑 | 吴绎
校对 | 赵思诚(见习)
二审 | 应悦
终审 | 沈锦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