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党委第十七巡察组提级巡察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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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20日,自治州党委第十七巡察组提级巡察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州党委第十七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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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党委第十七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十一届州党委十二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介绍了巡察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明确了巡察监督重点和基本程序。强调本轮巡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四个聚焦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干部纪律作风不断好转、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轮台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帮助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促落实的有效途径,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认真配合做好各项巡察工作。

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表示,院党组和党员干部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配合巡察工作,如实反映问题。将以此次提级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扛稳抓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持续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能力水平,为轮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州党委第十七巡察组全体成员;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重要岗位聘用人员近三年退休干部代表县人大、政协、县委政法委、人民法院、公安局等相关单位人员;人民监督员代表等参加会议。

自治州党委第十七巡察组将在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专门值班电话18196221509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1000—2200联系群众邮政信箱:库尔勒市巴音东路60号信箱,自治州党委巡察办收;联系群众电子邮箱:bzdwxcb410@163.com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巴州信访局联合办公楼1楼大厅窗外(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42号),轮台县人民检察院轮台县公安局轮台县人民政府轮台县综治中心轮台县大巴扎大门左侧,轮台县人民法院值班室门口右侧,共7处。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51219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州党委第十七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轮台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


 
源:轮台县人民检察院 苏龙
编辑:陈义 
审核:陈容芳
终审:拉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