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镜头霸凌”应坚决说不

围堵拍摄老人,不是热情,而是失序;不是记录,而是侵犯。在人人皆可拍摄的时代,我们更需守住人性的底线。对“镜头霸凌”坚决说“不”,不仅是对个体尊严的捍卫,更是对健康网络生态的守护。
近日,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其在5633次列车上目击到令人不适的一幕:一群游客掏出摄像机“围堵”座位上一位老人拍摄,即使被拍摄者明显表现出不适和不愿意,他们依然在拍摄。看到这一幕,网友感到愤怒,并在网上发帖呼吁停止以“记录”为名的伤害。(11月23日潇湘晨报)
这一事件不仅侵犯了老人的尊严与隐私,更折射出当下社会中愈演愈烈的“镜头霸凌”现象。在流量至上的时代,一些人将镜头当作“权力工具”,肆意窥探、消费他人生活。对此,我们必须坚决说“不”。
所谓“镜头霸凌”,是指部分拍摄者以记录、猎奇或博取流量为目的,无视被拍摄者意愿,通过偷拍、跟拍、围堵等方式强行获取影像内容,造成对方心理压力甚至精神伤害。这种行为早已超越了“记录生活”的范畴,演变为一种新型的“数字暴力”。被拍摄者往往是弱势群体,如老人、儿童、残障人士或经济困难者,他们缺乏应对网络曝光的能力,成为被消费、被调侃甚至被嘲弄的对象。
游客围堵老人拍摄,看似无心之失,实则暴露了公众媒介素养的缺失。在一些人眼中,老人“有故事”“有反差感”,是“流量密码”。他们将他人真实的生活困境或日常状态简化为短视频中的“笑点”或“奇观”,却从未考虑镜头背后个体的感受。这种“围观式消费”,不仅剥夺了被拍摄者的主体性,更在无形中助长了网络空间的冷漠与猎奇文化。
更值得警惕的是,“镜头霸凌”正在模糊道德与法律的边界。《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未经同意的拍摄与传播,已涉嫌违法。然而在现实中,此类行为往往因“法不责众”或“事小难究”而被轻描淡写地放过,导致施暴者无所顾忌,受害者有苦难言。
遏制“镜头霸凌”,需要多方共治。首先,公众应提升媒介素养,树立“尊重他人隐私”的基本意识。拍摄前应征得同意,尤其对弱势群体更需保持尊重与善意。同时,平台应承担主体责任,对未经同意的偷拍、跟拍内容加强审核与限流,建立投诉与下架机制,压缩“以伤害换流量”的内容生存空间。此外,相关部门应完善法律法规,明确“镜头侵权”的认定标准与处罚措施,让维权有据可依。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重建一种“有温度的观看”。真正的记录,应是倾听与理解,而非消费与猎奇。每一个镜头背后,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我们应当学会以平等、尊重的姿态去观察世界,而不是用镜头去“霸凌”他人。
围堵拍摄老人,不是热情,而是失序;不是记录,而是侵犯。在人人皆可拍摄的时代,我们更需守住人性的底线。对“镜头霸凌”坚决说“不”,不仅是对个体尊严的捍卫,更是对健康网络生态的守护。唯有如此,社会才能在技术进步中,不失温度与良知。
作者 张连洲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吕世成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