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合肥市商务局发布最新公告
开展2025年个人(自然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
最高可得万元奖金(税前)
活动具体内容
一起来看看吧!
来源:合肥市商务局
https://swj.hefei.gov.cn/bsfw/gsgg/18900055.html
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合肥市商贸零售(不含水、电、气发票,下同)、住宿、餐饮行业(以下简称商贸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开展个人(自然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
个人消费者取得上述消费活动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后,自2025年11月1日起通过手机端建行生活APP(建行)1️⃣上传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PDF或OFD格式文件)截屏照片或2️⃣打印后拍照照片、身份证照片(像素2M以上)或3️⃣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每人每期可上传10张有效发票。
活动每月一期,第一期活动在建行生活APP(建行)平台开展,第二期根据第一期开展情况,适当扩大参与活动平台范围。
✅活动入口
建行生活APP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票纳入本次抽奖活动范围:
✅发票种类
消费者个人(自然人)通过实际消费后取得真实有效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
✅发票金额
零售业单张票面150元(含)以上
餐饮业单张票面金额200元(含)以上
住宿业单张票面金额200元(含)以上
✅开具时间
在合肥市注册登记的商贸企业于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具。
✅参与主体
取得上述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发票所载“购买方信息”栏中需填写购买方的“姓名”及“公民身份号码”,该信息应与购买方“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且真实有效,方可参与抽奖活动。
每期设特等奖2名,奖金50000元(税前);
一等奖50名,奖金3888元(税前);
二等奖100名,奖金1888元(税前);
三等奖200名,奖金888元;
四等奖500名,奖金288元;
五等奖1000名,奖金188元;
幸运奖5000名,奖金18元。
每期个人累计中奖金额不超过50000元,当期发票上报量达到7万张以上(含)进行抽奖活动,未达到抽奖标准的将递延至下一期进行合并抽奖。第二期具体奖项设置和金额视情况可适当调整(第一期开展情况),以当期活动公告为准。
🕐抽奖活动每月举办一期,具体如下:
第一期抽奖
2025年12月上旬
(发票有效期:2025年11月1日-11月30日)
第二期抽奖
2026年1月上旬
(发票有效期:2025年12月1日-12月31日)
在每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启用“抽奖系统”,公开进行发票抽奖操作,并由市公证机构进行全程公证与监督,抽奖结果将通过政府公众号、合肥市商务局官网等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告。
在两期抽奖结束后,根据资金结余情况,开展增加期抽奖,奖项设定根据结余资金确定。
✅二等奖以上(含)中奖消费者
应当于开奖公告之日起20日内办理兑领奖手续(公告指定地点),超过兑奖期限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兑领奖资格。
👉兑奖所需资料:
(1)兑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参与活动时登记的手机号码;
(2)中奖发票为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PDF或OFD格式)。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1)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发票;
(2)超过兑奖期限的发票;
(3)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4)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5)已认定非正常户后开具的普通发票;
(6)兑奖时已“冲红”的发票;
(7)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三等奖及以下中奖消费者
中奖奖金直接发放至中奖消费者个人账号(或指定账户)。
所有中奖者奖金发放账号,必须与发票信息一致,且为中奖人本人名下的银行账号。依法纳税:获奖者兑奖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规定依法纳税,此次个人所得税将由建设银行代扣代缴。
图源:摄图网_329502724
狠狠的期待
中大奖那天
▌来源:合肥市商务局
▌编辑:张宇
▌来源:合肥市商务局
▌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