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家暴行为既包括直接的身体伤害,也涵盖精神层面的长期折磨

11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是“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国妇联副主席葛晓燕介绍,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依法当严则严,当宽则宽,罪责相适,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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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图/最高检

葛晓燕介绍,家暴类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家暴犯罪嫌疑人1200余人,2022年以来,年均起诉人数降至千人以下。近五年涉家暴犯罪逐年下降且降幅较大,凸显了执法司法机关健全完善反家暴机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

葛晓燕表示,家暴行为不仅侵害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社会公序良俗,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坚持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依法当严则严,当宽则宽,罪责相适,罚当其罪。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后果严重的,以及因为酗酒、赌博、吸毒等恶习长期进行家庭暴力的,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摆脱家庭暴力,在恐惧、无助等状态下对施暴者实施伤害等行为的,充分考虑到作案动机、犯罪情节等,依法从宽处理。

二是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确保有错必纠。对家暴犯罪案件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对虐待犯罪依法适用自诉转公诉,维护被家暴者合法权益。

三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始终。“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暴案件因涉及家庭因素,与其他刑事案件有所不同。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尊重被害人意愿”的原则,对法律规定可以调解、和解的案件,在充分听取并积极回应被害人意见基础上,通过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方式积极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案件,达到案结事了。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家暴行为既包括直接的身体伤害,如拳打脚踢、使用凶器攻击等,也涵盖精神层面的长期折磨,如持续谩骂、恐吓、侮辱等,甚至包括通过控制财物、限制通讯等方式实施的隐性控制行为。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将精神虐待、经济控制等隐性暴力纳入惩治范围,将行为人通过长期辱骂、贬损、情感操纵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精神摧残,最终导致被害人自杀等行为认定为虐待罪,表明检察机关对家暴犯罪的认定已覆盖到虽然行为更为隐蔽、但具有同等社会危害性的无形暴力。

九派新闻记者 龚凌蔚

编辑 万璇 肖洁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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