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朱丹 马晓雯 徐君羊 记者 孙苏皖)男子钱某与单位女同事发展婚外情,在维持不正当关系的过程中向女同事累计转账赠与了8万余元。钱某妻子发现丈夫出轨后,诉至法院,要求丈夫婚外情对象返还受赠的8万余元及对应利息。11月24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布该起案件,判决赠与无效,全额返还8万余元及对应利息。
2022年,已婚男子钱某结识了同为单位员工、亦为已婚的孙某。二人关系迅速升温,相识月余便发生不正当关系。短短的十个月内,钱某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多种渠道,累计向女同事孙某转账3万余元。2023年,孙某与其丈夫离婚。一个月后,钱某先是为孙某支付5000元购车定金,随后又为孙某名下的车辆支付保险、税费等各项费用,累计出资5万余元。
钱某妻子赵某发现丈夫出轨后,将丈夫钱某与其婚外情对象孙某诉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要求孙某返还受赠的8万余元及对应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孙某返还原告赵某受赠款项8万余元及对应利息,依法维护了原告赵某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钱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妻子赵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孙某,该行为违背了夫妻忠诚义务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承办法官表示,被告二人均漠视婚姻责任,关系发展迅速并造成不良后果;财物往来则呈现出“小额多笔转账”与“具有明确意图的大额购车”相结合的模式,且被告方试图以“借款”等名义进行包装,虽具有隐蔽性和伪装性,但其以财物维系不正当关系的目的不言自明,最终导致其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