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永志被“双开”

图片

据花城廉韵消息:日前,经攀枝花市委批准,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对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永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永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报销差旅费,长期与管理服务对象打牌赌博,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永志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攀枝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攀枝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永志开除党籍处分攀枝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

报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报料”一键直达;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如需内容合作,请拨打政企服务专席19176699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