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常州一女子为泄愤火烧塑料厂

常州万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原因竟是

为泄愤故意点燃塑料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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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女子万某因带孩子相关事宜与丈夫发生口角后,为泄愤竟故意在隔壁塑料厂点火,引发大火!厂内堆放大量易燃物料导致火势迅速蔓延,经营者陈某为抢救货物被灼伤,经就医被诊断为二度轻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谭韫争: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本院结合相关证据及量刑情节,判处万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庭审中,万某认罪认罚,并表示希望早日回归家庭照顾2岁女儿。



对此,网友们都表示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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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无情,火势难控

放火行为

不仅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更是严重危害

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

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快来一起学习什么是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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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大家

  遇事请三思而后行!

自己“再大的火”也别烧到别人家

尊重他人财产安全

是刻在骨子里的教养

也是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

情绪绝不是犯罪的正当理由

一念之差,万丈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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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新闻、@南京零距离、中国消防

来自:网络

内容整理:常州驿站(微信号:changzhou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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