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1月21日,西双版纳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监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贷款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被西双版纳金融监管分局对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55万元;对卢芳、李红艳、陈丽琴、胡德宏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3月13日,注册地址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民航路12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业务(结汇、售汇除外);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550条,周边风险235条,历史风险3204条,预警提醒25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