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一)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通过人社部门公开招聘招录有固定工作,自毕业至申请之日,未满10年。在保障性住房所在地工作满1年且在本县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提供申请上一年度缴费证明)。
2.申请人及共**住的直系亲属在保障性住房所在地无住房,未租住公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住房补贴;
3.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及共**住的直系亲属在保障性住房所在地无住房,未租住公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住房补贴;
3.与保障性住房所在地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提供申请上一年度缴费证明);
4.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以下材料:
1、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4、收入状况证明材料;
5、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6、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供人事部门的录用证明或录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材料;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核对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申请家庭已有住房
1、申请家庭成员在县区拥有私有产权房屋的;
2、申请家庭成员在县区已承租公有房屋的;
3、申请家庭在申请前5年内在县区**或赠与房产的(因重大疾病治疗等原因**住房的除外);
4、在县区拥有待入住的安置房屋;
5、应当认定为自有住房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由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 “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可用皖事通扫描“安庆公租房申请”二维码直接进入申报表单界面)或到用人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线下办理。
五、摇号配租:
1.对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由县城市更新服务中心组织公开摇号(抽签),由有关部门现场公证,抽签或摇号结果通过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2.由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机构负责与配租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六、续保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实行动态审核制度制度,实物保障实行合同管理制度。经审查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继续保障;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保障期内家庭住房和劳务关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及用人单位应当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重新核定。
七、政策依据
《安庆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宜政办发〔2017〕1号),《关于印发<岳西县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岳西县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
八、咨询电话
办理机构: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征收保障股
办理时间: 法定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055*-****932
监督电话:0556--218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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