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反因侵权被索赔:视觉中国案的魔幻

摄影师使用自己拍摄的作品,却被视觉中国索赔8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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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就是那个曾经敢把国旗国徽标成自己版权、标价 150–1000 元出售,被官媒集体痛批的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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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始于2023年8月,摄影师戴建峰在自己的公众号用了 173 张照片,立刻被视觉中国通知“侵权”,开口就是 8 万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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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

这些照片,全是他自己拍的;从来没有授权过给视觉中国。

  但视觉中国却摆出一副“我们有完整授权链条”的姿态,仿佛铁证如山。

  结果戴建峰一查:所谓的“合作方”压根没资格授权,视觉中国根本没权利卖他的作品,却堂而皇之地索赔。

  视觉中国不仅不认错、不松口,反而逼得当事人只能公开发声维权。

  更离谱的是,事情一发酵,戴建峰居然收到了死亡威胁:“不道歉就杀你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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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一个本不存在的“侵权”,竟然要付出家庭安全的代价——疯狂到难以想象。

  无奈之下,戴先生只能起诉。

  这场官司一拖就是两年,两年奔波、两年巨大心理压力。

  直到 2025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终于落地:

  视觉中国侵权成立;赔偿1万5元;公开道歉48小时。

  我只能说这样的判罚太轻,缺乏威慑作用。

  因为这已经不是视觉中国第一次这么干了,从当年把国旗国徽标为“版权所有”,到这次用摄影师的作品反过来索赔原创者。

 这不是偶然,更不是疏忽,而是清清楚楚的一条行为轨迹:把“版权恐吓”当作商业模式,把“滥用权利”当成盈利工具。

  可是法院只判1万5,对一家上市公司来说,连一次内部审核系统升级费都不够。

  这种判决,感觉是用1万5给“版权碰瓷”买了个单。

  当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违法收益,当8万的索赔,最后只用1万多就能打发,当一家上市公司可以把罚款当成财报里的“小数点”,法律就不再是威慑,而是可以拿来精算的“营业成本”。

  从2019年的国旗国徽事件,到2023年该案原作者被反告侵权,五年过去了,路数没变,剧本都差不多。

  这说明如果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那种可以和营业额挂钩的高额罚金,此类平台在“索赔—和解—下架”的模式下,仍有可能不断通过诉讼与和解机制获取收益,占用本就有限的司法资源。

  1万5的判赔,摄影师两年东奔西跑,顶着死亡威胁,最后拿到的赔偿,可能连律师费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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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讽刺的是,判决出来之后,视觉中国股价不跌反涨,这一周涨了 20% 多,11月21号还涨停了。

作者声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