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中!晋江有望新增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福建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专项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2025年3月开始,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启动了第十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经过市(县)级政府申报、组织专家初评、现场复核和终评工作等程序,并经局务会、厅务会研究,形成了福建省第十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共134处,见附表),拟报请省政府核定公布。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

  电话、传真:0591-87118143、87118173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物局(350001)


福建省第十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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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本期编辑:胡志法 见习编辑:李洋

本期校对:杨晨辉

本期审核:林建国 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