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站里,一位身材适中的青年,戴眼镜,穿夹克,内白衬衣夹领带,脚履皮鞋,略作张望后,走到站台一个角落,解开裤腰带,蹲下,拉出一坨屎,屁股都没擦,就起身提起裤子,系好裤腰带,边左右张望边若无其事走开。
这是2025年11月11日发生在广西南宁地铁3号线总部基地站的一幕。流出的原视频里,高清无打码,男子面部清晰可见。这一公共空间的个人不文明行为,迅速发酵,成为社会集中关注讨论的焦点话题。看了视频及相关报道和评论,我不禁想:若是打码视频泄露,这件事还会引发这么大的关注度吗?
舆论发酵后南宁地铁回应机构媒体记者采访时确认视频“属实”,更引发舆论哗然。谴责男子不文明者自不待言,质疑视频流出暴露当事人隐私涉嫌违法的声量也很大,同地排队“打卡”模拟男子蹲下动作拍照者亦有之。
众声喧哗之下,有必要厘清这件事的原委及各方的责任与态度,并明确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对不文明行为,也不能以传播无码视频的手段来整治。这个视频疑似来自地铁站的监控,已明显违反法律,上传视频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在当下中国,从城市到乡村,公共场合随地大小便,都是极度不文明的行为。这名男子在地铁站里随地大便,当然有违公序良俗,破坏文明观感,甚至涉嫌违法,理应承受舆论谴责与法律处罚。没有人会共情一个成年人在公共场合随地大便的苦衷而主张免除他应受的谴责与处罚。这一点,应无疑义。
但是,把监控摄像头摄录的视频高清无码地发布在网上,则是另一回事。热议之余,还引发涉事男子被人肉搜索与对号入座式猜测,不少人坐地躺枪,杀伤力不可谓不大。
质疑视频高清(不打码)流出的声量之所以大,在于这个明显违法行为,侵犯了男子的隐私权与肖像权。有人说肇事男子公然不文明行为在前,就可以以此伺候之。其实不然,对不文明行为,宜以文明规则去纠正,才能彰显文明的克制与包容。若以更不文明甚至违法的手段去惩罚他,这种做法不可能提升社会文明的尺度,无益于一个城市的文明建设。
诸位想想,男子随地大便的行为,真的危害大到需要发布高清无码视频来惩治他的程度吗?
2025年4月1日实施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使用视频图像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滥用、泄露。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采取授权管理、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严格规范内部人员对视频图像信息的查阅、处理;建立信息调用登记制度,如实记录查阅、调取视频图像信息的事由、内容及调用人员的单位、姓名等信息;防止滥用、泄露视频图像信息。换而言之,公共场所的监控视频,不能随意滥用传播。因此,擅自把这段视频传播上网的人,依法应受惩罚。
回到这件事,南宁警方有责任查清事发后哪些人查阅、调取了视频图像信息,锁定泄露视频人员,依法予以处罚,以儆效尤。地铁管理单位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应该配合警方调查,依法查清此视频泄露原委,给公众一个交代。遗憾的是,事发至今已经10天,公众仍然没有看到警方对此事的调查处理结果。
有律师指出,内部人员私自泄露或传播行为违反保密义务与数据安全保障要求,对人脸等敏感信息不做脱敏处理的传播行为,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肖像权、隐私权的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公开其可识别影像及私密活动,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等民事责任。据此,涉事男子也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此事件中,南宁地铁工作人员的舆情应对措词,也有可圈可点之处。南宁地铁回应说,事发后地铁站第一时间安排保洁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清理和消杀,没有影响到地铁的正常运营,视频如何泄露也在排查中。一句“对于相关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我司向广大乘客和社会公众深表歉意”,也对消解舆论情绪,化解潜在危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尤其从始到终,南宁地铁从未说一句要追责肇事男子的话,只默默处置现场与舆论反馈,这种“我们也做得不够好”的态度,在舆情危机中,容易获得加分。这也给遇事一味逃避或打官腔而引发更大舆论的机构,上了一堂危机公关实践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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