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子们看过来咯
前一阵子迎来了初雪
最近几天气温回升
整体感觉还不错
中午的太阳更是暖烘烘的
不过马上又一轮降温即将来了
受冷空气南下影响
24日起最高气温下降4~6℃
并伴有5级左右阵风
具体天气状况
快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未来一周我市以多云到晴天气为主,22日-23日最高气温维持在14℃~18℃,受冷空气南下影响,24日起最高气温下降4~6℃,并伴有5级左右阵风。
具体预报
22日:多云,2℃~14℃;
23日:多云间阴天,4℃~18℃;
24日:晴间多云,阵风5-6级,4℃~12℃;
25日:晴间多云,-1℃~11℃;
26日:晴间多云,阵风5级左右,2℃~15℃;
27日:晴间多云,0℃~10℃;
28日:多云间晴,2℃~15℃。
摄图网_501170920
👉重要天气预报
受冷空气影响,预计 24 日全省有一次明显降温吹风过程。
👉具体落区预报
☁明天白天:
全省多云。陕南中西部有小雨或阵雨(0-2mm),秦巴山区有雨夹雪或小雪(0-2mm),陕北西北部有 4-5 级(5.5-10.7m/s)偏北风,阵风6级(10.8-13.9m/s)以上。
图源:陕西天气(下同)
☁11月22日20 时-11月23日20 时:
陕北多云转晴天,关中多云间晴天,陕南多云。陕南南部局地有小雨或雨夹雪(0-4mm)。陕北北部有 4-5 级(5.5-10.7m/s)偏北风,阵风6级(10.8-13.9m/s)以上。
☁11月23日20 时-11月 24 日 20 时:
陕北晴天转多云,关中、陕南多云间晴天。陕北部分、关中西部局地、秦岭山区有小雪或雨夹雪(0-1mm)。陕北、关中北部、商洛有4-5级(5.5-10.7m/s)偏北风,阵风7级(13.9-17.2m/s)以上。日平均气温陕北下降 6-8℃,关中、陕南下降 6℃左右。
冬天已经到来
天气也逐渐越来越冷
大家最最关心的供暖问题
陕西全省也有了最新通知
竭力保障全省供暖工作
具体通知详情一起随小编看看吧
👇👇👇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保暖保供工作,确保供暖季热电联产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图源:陕西省发改委
一是提高认识,坚决守牢民生用能底线。
热电联产企业要把今冬采暖季电力热力稳定供应作为当前能源保供工作的首要任务,要超前研判并制定极端天气、燃料波动情况下的保供措施,电网调度部门要强化热电联产机组“以热定电”管理,不得随意调整供热负荷,坚决杜绝民生用热短供、断供问题,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是稳定生产,确保电力热力可靠供应。
热电联产企业要建立设备每日巡检、每周排查、每月维保制度,重点监测锅炉、换热器、管网阀门等关键设备,进一步夯实机组运行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供热参数标准,供水温度、压力等指标须符合民生用热要求,不得擅自降低供热温度。
三是畅通渠道,及时解决民生供热问题。
热电联产企业应进一步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完善开通 24 小时供热服务热线、微信小程序报修通道等措施,通过公众号实时发布供热动态(如管网检修、压力调整)、报修进度等;安排专人驻点,解答缴费、停复热、退费等咨询,现场处理投诉。
四是完善预案,提升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热电联产企业要结合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极端场景,修订完善燃料中断、管网破裂等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关键数据实时监测机制,跟踪气温变化、燃料库存、机组运行状态等数据,对接气象部门及时掌握预警信息,极端天气下启动分级响应,优先保障民生供热。
五是补足库存,确保燃料供应基础牢固。
热电联产企业须严格按照需求量的80%签订2026年电煤中长期合同,供暖季期间热电联产企业电煤库存可用天数不低于20天。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市发展改革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保供格局,协调解决保供堵点问题,对未履行保供责任导致停供、短供的企业,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问责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置。
贴心小编还为大家
收集整理了
最新供暖问题问答
一起看看有你想了解的吗?
⏬⏬⏬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
1. 用户用热设施、散热设施、循环管网陈旧、老化结垢现象严重,不能适量散热;
2. 供热管道有异物堵塞或管道阀门、阀芯脱落等现象,造成水量循环差或不循环;
3. 用户私自改动供暖设施,私自加装热水器,造成循环困难;
4. 二次管网设计不合理,管道保温差;
5. 冬季室外温度下降至政府预警线以下,供热部门供热设施无法达到规定供热标准;
6. 用户住宅自身保温设施不合格,如供热部门供热参数达到标准,用户住宅仍不热的,说明用户管网系统可能存在设计问题、安装问题、堵塞及漏水等因素。
(👆上下滑动翻看👆)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
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十八条 实行供热一体化经营管理的,用户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供热企业交纳热费。尚未实行供热一体化经营管理的,用户应当向供热设施管理单位交纳热费。
个人用户不能把供热费用直接交到热力公司是因为该小区并未实行供热一体化经营管理。目前我市已有部分小区实行了实行供热一体化经营管理。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
合理。集中供暖的非居民用热价,按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按流量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0.21元。自备锅炉供暖的,价格需要协商。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
不能收取“碰口费”。2017年10月23日印发的《陕西省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实施意见》,明确管网建设收费政策。
1.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建筑红线范围内的供气供热管网设施,由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承担费用,其中,属于新建商品房的,建设费用纳入房价, 不得在房价外另行向用户收取。
2. 属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公平分摊。
3. 建筑红线范围以外的供气供热管网设施,由政府或者政府特许经营企业按照经营范围负责投资建设,费用由政府或特许经营企业承担,不得将建设费用以"碰口费”等名义向用户和其他市场主体收取。
4. 城市规划区以外:用户的供气供热费用由用户和供气供热企业通过合同约定方式解决。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
小区按照热流量计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上下滑动翻看)
按照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十八条 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
实行集中供热的既有民用建筑不符合国家有关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在进行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
按照国家住建部发布的《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里条款7.2.1规定:新建和改扩建的居民建筑或以散热器为主的公共建筑的室内供暖系统应安装自动温度控制阀进行室温调控。
如小区不符合热流量计费条件,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 第三十四条 推行分户用热计量收费。
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用热量收费,热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方式核算;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热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核算。
另:按照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要求,供热计量装置应当依法检定合格。
如小区符合供热条例按照流量计费的条件,小区按流量收费的流程为小区物业提出申请,热力公司按照以上规定及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该小区可按流量进行收费。如不符合按照建筑面积收费。
宝子们目前西安已经开始供暖了
想了解西安供暖基础信息、最新消息
各区县热力公司投诉电话等
进入“西安本地宝”
在【西安本地宝】微信对话框
回复关键词【供暖】
即可获取西安供暖基础信息、最新消息
各区县热力公司投诉电话等
获取更多西安2025-2026供暖缴费攻略
供暖最新公告、各热力公司线下地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