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变 “泡水房”!开发商愿意兜底维修,楼上业主却硬扛:“拒修先赔!”律师:后果比赔偿更重

禅城绿岛湖地铁站旁一小区,多位业主遇上了烦心事,家中渗水墙面发霉、门框开裂,但找到了楼上的漏水点,也迟迟没法解决问题究竟是不是什么原因呢?



业主糟心:

渗水半年,家快 “泡坏了”


走进该小区12座的多户业主家中,随处可见渗水留下的痕迹:客厅天花板大片霉斑,洗手间门框因长期浸泡开裂,部分墙体起皮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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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们反映,自今年6月发现漏水以来,情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愈发严重。尽管漏水源很快被锁定20楼某户的排污管,维修工作却始终无法推进。


“物业2030房沟通,沟通不了!对方不同意修,就这么推卸责任。” 陈先生无奈吐槽,“开发商说愿意修,2030房业主不配合,问题就僵在这了。”
僵局根源:
20楼业主要 “先赔偿再维修”


为何楼上业主不愿配合维修?


记者从其他业主提供的聊天记录中看到,20楼业主怀疑是更高楼层装修时,掉下来砖头砸烂水管,坚持要求“物业先赔偿损失”,强调“反正物业不赔偿,我是不可能修的,又不是我弄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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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也20楼该户敲门,但室内无人应答。记者尝试让物业、开发商协助联系该业主,但暂未联系上。

各方回应:开发商愿免费修

社区调解无果


要知道,这个小区12座2024年4月30日才交付,入住没多久就出这问题,业主们更急了。


对此,开发商方面解释:经现场检查,确实是2030房卫生间排污管破损导致楼下渗水。虽然20楼业主说听到过管井里有东西掉落撞击的声音,怀疑是人为原因(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但为了不影响楼下业主,他们还是愿意免费维修,材料、人员都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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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后入住一段时间没发现渗漏,大概率是人为原因,不在质量范围内。” 项目负责人陈先生说,“可影响到楼下业主使用,我们还是给了维修方案,免费修也没问题,现场有维修单位愿意配合,2030房业主也清楚。但交付后我们没法强行进门,他不同意,维修就推进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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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还提到,之前多次和2030房业主沟通,对方都坚持 “先排查是谁砸坏管道、先赔偿,再配合维修”。其实维修很快,“打开管道接上,一天到两天就能恢复”,他们也发过配合维修的函件,可始终没得到回应。


绿岛社区方面证实,该漏水情况最早于今年6月份发现,随机社区组织开发商、物业、业主进行多轮协调,但至20楼该业主仍不接受调解,并且没有协助配合开发商进行维修,由于社区调解没有强制性,已指引相关业主咨询驻点律师,寻求相关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律师提醒:先止损!拒不配合要担责


一边是楼下业主家持续受损,一边是20楼业主坚持 “先赔偿再维修”,这事到底该怎么解?律师蔺存宝给出了明确建议:止损,后追责


“首先得承认,20 楼业主可能也是受害者,但他作为漏水点所在物业的所有权人,有义务协助维修人员堵住漏洞。” 蔺律师强调,如果 20 楼业主拒不履行协助义务,导致其他业主损失扩大,那他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你的行为让损害结果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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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当前最合理的做法是“先解决问题,后厘清责任”。20楼业主应先行配合完成维修,阻止损失蔓延,之后再根据最终的漏水原因,向相关的责任方追讨自己的损失。


 “谁赔20楼业主的损失”律师分析:
  • 如果是楼上业主装修掉东西砸坏的,就找实施装修的那户;要是不知道哪户,就看当时有哪些户在装修,比如5户同时装修,可能要共同担责;

  • 如果管道本身有质量问题,或者 “外力+质量” 双重原因,那开发商可能也要担责。



那么,已遭受损失的楼下业主该如何维权?


律师表示,他们可以明确拒绝维修20楼业主为主要对象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各方过错程度判责。


不过他也提醒,邻里纠纷尽量先在物业、社区协调下和解,诉讼该是最后选择 ——“大家都在一个小区生活,别让小事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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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期待各方,尤其20楼的业主,能本着对邻里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拿出诚意,让这场持续大半年的漏水风波,早日画上句号。


你怎么看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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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强热线张世玉、叶亿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编辑:吴自强

责编:李   锋

监审:黄柏琳